法國教育制度

法國的現行學校制度是根據1975年通過的「初等與中等教育改革方案」而來,1977開始施行。義務教育年限為10年,從小學一年級到高中第一年,接著是高等教育。

一、學前教育(2-6歲)

法國學前教育制度十分完善,其算是初等教育的一部份,雖然不是強迫性的,卻是完全免費且幾乎全面普及,2到6歲的兒童可以就近入學,1993年調查,25歲的兒童就學率高達80%。學前教育的目標是對美感的啟蒙、對身體的意識、對靈巧動作的掌握和對集體生活的學習,發展兒童的語言能力和個性,並注意發展兒童在感覺、運動或智能上的障礙並及早診治。

法國的學前教育機構有下列幾種型式:

(一)一般公立的幼兒學校(ecole maternelle):

    招收2-6歲的兒童,分為小班(petit section)、中班(section moyenne)與大班(grande section)。

 

小班

中班

大班

年齡

2-4

4-5

5-6

目標

以「適應」為核心,幫助兒童適應集體生活。

啟發兒童智力,培養兒童思想、觀察、判斷、自我表達與語言交際能力。

培養學習各種基礎學科知識的正確態度、進行基本的讀寫算練習。小學教育的準備。

(二)鄉村的幼兒學校及巡迴輔導教師:

    人口較集中的地區設班,在偏遠地區採巡迴教師或集中學生於某個中心點。

(三)與學校有關的休閒中心:

    此類中心設立的目的在減輕家長的負擔、學生放學後的輔導問題,或父母為下班「孩子無處去」的困擾。

(四)幼兒中心:

   1986年以後,各社區紛紛設立幼兒中心,其目的在於協助家長解決其所面對的責任衝突。

一、初等教育(6-11歲)

初等教育是法國義務教育的第一階段,6-11歲的兒童可就近入小學就讀,學制為五年,法國自1881年立法實施全民教育,規定初等教育是義務的、免費的、非宗教的。法國對義務教育要求相當嚴格,家長若沒送小孩子去上學,將會受到政府重罰,故小學就學率將近100%。國小每個班的學生為 20 人- 29 人,每周上課 26 學時,星期三和星期五下午放假。

 

 

 

 

小學分級如下圖:

修業年限

階段與分級

法文

簡稱

年級

第一年

準備階段

準備級

Cycle Prepararoire

CP

第十一級

第二年

基礎階段

初級一

Cycle Elementaire 1

CE1

第十級

第三年

初級二

Cycle Elementaire 2

CE2

第九級

第四年

中級階段

中級一

Cycle Moyen 1

CM1

第八級

第五年

中級二

Cycle Moyen 2

CM2

第七級

小學課程由國民教育部統一制定課程標準,其教育目標包括:建立兒童基本概念、啟發求知慾、培養廣泛的認知能力與理念、清晰的思考與表達能力、培養道德觀念與自律及責任感,崇尚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課程內容包括:法語、數學、科學與技術、歷史與地理、公民教育、藝術教育與體育。學生學習成果通常以定期的考試來評量,與教師的評斷來決定學生是否升級或留級。

小學教育除了公立小學外也有私立小學,私立小學多為宗教團體所承辦,其中大多數與政府教育機構簽訂合同,按照政府統一的教學大綱教學,同時也得到政府部分的經費補助。

三、中等教育(11-18歲)

法國的中等教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初級中學四年,又分為前兩年的觀察期及後兩年的輔導期;第二個階段為高級中學三年,又分為前兩年與最後一年兩段。

(一)初級中學(11-15歲)

1957年為了進一步實現教育民主化及提高升學率,法國取消了六年級(即初一)的入學考試,小學畢業生皆可直接升學。法國的初中按全國統一的計劃和大綱教學。

  1. 前兩年的觀察期

無分流措施,主要任務是藉由教學觀察兒童的能力與愛好,為以後的發展做準備。學生都修讀相同的課程:法語、數學、第一現代外國語、經濟、歷史、地理、公民、物理、生物與地質、藝術、綜合技術教育及體育。

  1. 後兩年的輔導期(定向階段)

根據前兩年觀察的結果進行升學或就業發展的指導,課程大致與觀察階段相似,只是有些科目時數增減而已,而且學生在此時期需選修一個科目(如希臘文、拉丁文、第二現代外語或技術課程等)以助潛能發展。法國的初中分為一般教育課程與職業教育課程兩系統,分別導向高中及學徒制系統或職業高中。

(二)高級中學(15-18歲)

高級中學為中等教育的第二階段。根據修業年限三年或兩年之區別,分為長期路徑或短期路徑兩種,又根據升學或就業導向而分為一般高中及職業高中。

 

  1. 一般高中

分為普通高中及技術高中兩個系統,均以升學高等教育為目的。普通高中招收初中畢業生,提供三年專門學科領域的學術性教育。學生修業期滿通過「畢業會考」(Bac)可取得「普通科高中會考文憑」,此文憑在法國中等教育中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兼有畢業證書及高等教育機構入學許可的雙重作用。此普通類會考分三組:文學組(L)、經濟、社會學組(ES)及科學組(S)。

技術高中主要任務是培養技術員和為高等教育的技術專業人才做預備。由於技術高中與普通高中的學制、招生及第一年的教學完全相同,又往往設在同一所學校內,故有人不把技術高中單列為一類,只把它當作稱普通高中的技術科。自技術高中順利畢業且通過畢業會考者,即可取得「技術科高中會考文憑」(BTn)及「技術員證書」(BT),係為將來從事第二職類(工業)及第三職類(服務業)做準備。技術類會考分八組:非生產類技術組(STT)、工業技術組(STI)、實驗室技術組(STL)、社會醫療組(SMS)、農產品及食品技術組(STPA)、農藝及環境技術組(STAE)、旅館管理組、音樂及舞蹈技術組。

  1. 職業高中(LP)

職業高中為實施職業教育與訓練的學校,主要任務是培養技術工人和技術職員。修業年限二年或三年。二年制招收初級中學畢業生,畢業時授予「職業教育證書」(BEP);三年制招收初級中學二年級結業生,畢業時授予「職業適性證書」(CAP)。取得BEP及CAP者再繼續進修二年,可參加職業高中會考,並取得「職業科高中會考證書」(BP)。

職業高中基本上提供三種不同的課程:(1)給成績不佳的初中學生,予以技藝教育。(2)給予年輕的工作者部分時間的課程,以取得證書。(3)技藝及職業專門化的較高程度課程。

p.s除了高中系統外,法國另有學徒制度的系統。初中畢業生可至學徒訓練中心(CFA)當兩年學徒,通過技術檢定,也可獲得「職業適性證書」。

四、高等教育

法國高中生畢業後若擬升讀大學,則需參加高中畢業會考(Bac),凡具Bac 或與Bac同等學歷者,均可申請大學接受高等教育。持有各類高中畢業會考證書者尚可進入二年制技術學院(IUT),成績優異者則可進入附設於高中的預備班,為入學高等專門學院做準備。

(一)國立大學

法國大學傳統以來在實施普通教育而非專業教育、專業訓練的課程自1970年代開始也在大學中逐漸形成制度,培育各個階段的工程人員。大學分為三個階段:

  1. 第一階段:兩年的基礎階段

此階段的教育不分專業,屬概論性質,目的在使學生對主修領域獲得基本知識,以及對副修領域獲得補充知識。通過課程要求的12個「單位」(法國大學課程之計算,包括課程內容、作業及實作)之後,可取得「大學通科文憑」(DEUG)。此階段的教學重點在於研究方法與科學概念的訓練、現代世界的認識與表達能力的培養。由於此證書取得不易,淘汰率甚高,許多學生就此結束大學生涯。

  1. 第二階段:兩年的專門化階段

係針對專門領域的密集訓練。修習一年者可獲得學士學位(licence),licence以導向某一專業為目標,故被視為終結教育證書;修習兩年者可獲得碩士學位,作為高深學術研究之基礎訓練。

  1. 第三階段:深造及科學研究階段

學制三年,必須具有碩士學位者方能註冊。第一年以教學為主,予以「加深研究文憑」(DEA)或「專業高等研究文憑」(DESS),DESS與DEA同屬法國高等教育第三階段,兩者不同之處在於DEA係博士班準備課程,注重理論研究與研究方法,一般認為,凡攻讀DEA者,係已規劃日後要唸博士學位,準備從事學術研究工作。DESS則屬專業教育科系,以日後在專業領域就業為重點,故DESS之後不能繼續攻讀博士班,除非重新從DEA開始。DESS課程包括土木建築、裝置藝術、視聽影藝、音樂、銀行財務、國際商法、公私法、農業經濟等等。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再修習三、四年。一般醫科博士學位需再大學修業八年,牙科與藥學博士學位則修業六年。

(二)短期高等教育機構

高中畢業後讀兩年的學校為短期高等教育機構,它們的程度相當於大學第一階段。其學校類型包括:

  1. 大學技術學院(IUT)

始建於1966年,任務是培養高級技術員。經由審查報名者的高中成績後,擇優錄取。其修業兩年,除在學校學習理論課程外,每個月學生一次或數次在實際工商場所實習。平時成績及格,通過實習後,便可得大學技術學院文憑(DUT)。

  1. 高級技師班(STS)

始建於1954年,它的培育目標及錄取方式與技術學院相同,教學組織也相似,但是附設在技術高中內,專業類別更為細分,教學更加具體、實用,由年終考試評定成績。凡在技術或職業高中就讀的學生,在高三上學期可憑成績單與相關資料進行申請。學生在接受兩年的專業倫理訓練課程後,在93中專門行業中選擇某一專業從事實習。畢業生授予高級技師文憑(BTS)。

(三)高等專門學院及其預備班(CPGE)

高等專門學院培育了相當多政治、經濟、科技、軍事等方面的傑出人才,且始終保持著「少而精」的傳統,故在法國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一直很特殊,是法國高級官員、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科技人員的主要搖藍。

高等專門學院入學競爭相當激烈,通常是已經取得DEUG、DUT、BTS或在高級中學特別為此考試準備兩三年的預備班的學生較易考取。預備班係設在條件較好的一、二百所高中內,並無入班的考試,係根據報名者的中學成績擇優錄取。

由於傳統、性質與隸屬關係的不同,各校差異很大。他們在教學上的共同點是:學制大多三年,基本上不實行學分制;課時多、要求嚴;重實際、重應用;人文、社會、經濟、語言等普通課佔有相當地位;一般不授予學位,只頒發本校畢業文憑。

五、法國高等教育面臨之問題

法國高等教育(當然包括高等技職教育在內)目前面臨的問題之一即為就業與國際化。

截至2002年度為止,在法國大學就讀的外國學生總人數約有十五萬九千人,佔法國全國大專學生總人數的11.4 %,其中就讀高等技職課程外國學生約六千人,佔全法國大專學生總人數的5%。一般認為,本國高等教育學生中,如外國學生人數超過10%,即達國際化標準。以此觀之,法國已列入教育國際化國家,但法國係社會主義國家,全國各級各類學校,除少數為私立外,其餘均為公立,不收學費。法國國家對學生提供之福利社極為寬大優厚,一視同仁,不分國籍,造成國家財政極大負擔。

法國本土失業率高達8%左右,外國學生畢業後在法國本土就業的機會幾乎為零。僅就技職教育而言,在法國就讀技職科系的外國學生來自歐盟國家者約一千人,亞洲學生七百人(中國大學生一百三十五人),非洲學生四千二百人,美洲學生一百人,這些外國學生在法國學習技職教育課程,畢業後幾乎全部返國,此為法國推動教育國際化特色之一。

六、因應策略

依前述法國教育學制及各類證書名稱觀之,法國教育制可謂獨特、複雜,與世界其他國家教育制度相差極大。法國為了推展教育國際化,與國際教育接軌,在因應策略方面,法國教育部自2002年起已將法國高等教育文憑與課程學分制予以改革,儘量配合歐美其他國家,並與歐盟國家達成協議,建立歐盟學分轉換系統,配合歐元及歐盟體系,推動大學技職教育在學制、修習年限、學歷認可、證照承認等方面合作互動。法國政府鼓勵本國學生赴國外進修實習,學生在外國實習、修業所獲之成績或學分也一併承認計算。

 

法國教育發展趨勢

一、1990年代

    雖然法國教育有其獨到之處,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淘汰率高,從小學至大學,每個階段都要淘汰一批學生,致使學校的聲譽降低、人口素質受影響、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教學內容及方法不適應新形式的要求。法國教育當局曾擬定一份《第十計畫書》,以因應1992年歐洲聯盟的情勢,及迎接西元二千年的一連傳相關措施。透過此計畫可窺見法國教育改革趨勢如下:

(一)積極改善從小學到大學的始業訓練。

(二)儘量提高國民教育水準。

(三)儘量提高勞工水準,初訓多元化,重視各別差異。

(四)重視健全個人及良好國民的塑造。

(五)立足歐洲,胸懷世界。自1989年開始即計畫在小學階段開設第一外語,且使每位學生於進入第二階段(中學)時開始學習第二外語。

(六)加強教學研究。

二、2000年的規劃

法國在交接的這兩年進行或規劃的改革措施重點包括:

(一)推動外語教學

 法國規劃了2000-2005年推動現代外語的計畫,預計全法國小學實施外語教學。首先自小學五年級開始,2001年則在四年級實施,直到2005年由一年級開始實施。並自2000年每年提供500萬法郎經費,並逐年增加預算,以支應小學外語教學所需教材。

(二)強化學生評量

2001學年開始,在幼稚園大班與小學一年級進行學習能力評量,以及早發現學習障礙兒童,此外為全國小學三年級學生每年舉辦統一的學習程度評量,以進行比較。

(三)創設「國立學習成就創新委員會」(Conseil National de L’evaluation de L’ecole

該委員會由30名包括教師、教育部人員及專業人事組成。其任務在鼓勵教師個人在教學法方面之創新,以確保全國中小學品質與學習成就。此委員會設於教育部中小學教育司之下,每年向社會大眾提出年度報告此外,該委員會並與國家教學法研究院針對創造性領域進行密切合作,如在知識的傳達、新科技、藝術及文化教育、傳播界、外語及地方語言的使用方面。

(四)改革高中會考

    法國新的高中會考制度預計在2003年舉行,為保障國家平等精神,會考將是全一致的不屬名考試。且新的會考制度也考慮納入在學期間的成績。現行的會考制度在1999-2000學年重新評估檢討並作為規劃新制的基礎。

(五)大學新設兩項文憑

1. 大學職業學士(Licence professionelle):

2000628日公布的新國家文憑將於2000學年開學實施。全國將有75所大學、大學技術學院或設有高級技師班的高中,共頒授172類學科文憑。此文憑需修滿12-16週的實習、260-700小時的課程。獲得高級技師文憑、技術學院文憑及大學通科文憑及在職進修者(佔四分之一)皆可修習。

  1. 碩士文憑(Mastaire):

此文憑的設立係為便於法國與歐盟國家學歷相互承認對等之用,利於推動教育國際化。凡持有高中會考後五年(Bac+5,大學畢業以上程度)之學例如DEADESS及高等學院工程師及管理文憑者,可直接申請換發。

 

 

參考資料來源:

mail2.tmue.edu.tw/~g941209/modules/newbb/dl_attachment.php?

 

 

 

心得

   台灣與法國最大的不同是在他們的教育幾乎是免費,初等教育的免費可以使就學率提高,法國國小的就學率甚至高達百分之百,雖然這樣會造成國家財政的負擔,但是回頭想想這其實是值得的,一個國家有良好的教育才能夠培育出積極的人才,有了人才國家才能富強。學前教育也是台灣所缺乏的,台灣的幼稚園都是私立的,有些家境不好的孩子不會去讀幼稚園,使得他們在上學之前就落後別人,法國的學前教育普及率也很高,這使得孩童不會因為沒有接受學前教育而導致在就學前就產生程度上的落差。我認為學前教育不是最重要而且必然的,這可能使孩童過早接觸課業上的壓力,或者使孩童身心靈的發展被框架鎖限制,有的時候自然得使孩童發展自我可能比不斷給予關注與叮嚀要來的好。

   台灣的教育雖然說是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但卻要收取學,若是上了私立高中和大學,學費更是比國立貴上好幾倍,要收取金錢的教育造成台灣貧富差距的現象反映在孩子的教育程度上,沒錢的孩子頂多讀完高職就不再升學,他們多半從是低階層的工作,反觀家境富裕的孩子,他們可以讀大學、研究所甚至出國念書,他們的頭腦充滿知識,他們幾乎都成為主階級的高階工作者,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情形將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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